相信大家会看到过一些低价游旅游产品,比如常见的100多就能几天几夜游,这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上当受骗,下面来给大家举两个这种案例,看完你就知道不合理的低价游是怎么回事了。
案情一:不合理低价收取“人头费”
天津辉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每人175元的价格组织两名旅游者参加“‘厦门故事’厦门一地双飞5日”旅游活动,隐瞒旅游行程、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真实情况,并以每人800元的价格收取地接社“人头费”
处理:天津辉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违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十五日、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二:负团费收取“返佣”
桂林畅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每人140元的价格向玉林市神州行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另案处理)支付“买团款”,为55名旅游者参加的“桂林龙,胜三天两晚游”提供地接服务,在旅游行程中隐瞒具体购物场所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真实情况,收取“返佣”等不正当利益共计3860元。
处理:桂林畅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组价者付益旅,化事没一政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费。游广广人收个处并通过安排物购取人八区和另行旅游项目中九自获华十治局正不民条桂法当利依据《共和国定文当于顿法》第族的规市令西壮林电和旅游依责并业行为给整违法所得月、罚款6万元的行罚。
2021年3月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列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重点,以上案例是专项整治行动第四批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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